精选内容
张崇和:努力打造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集群
上半年宁波“246”产业集群工业增加值超1500亿元
河南出台文件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
探索产业集群党建新实践 引领企业创新发展
关于成立“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区域合作发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聘马真同志等在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区域合作发展工作委员会任职的决定
杭州市“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9-03-22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浙质强省发〔2016〕2号),引导和鼓励杭州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制造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要求,大力推进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战略,着力发挥标准提档、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对供给升级的组合效用,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的制造能力、品牌优势、质量水平,努力实现高品质、高水平本土制造,把“杭州制造”打造成“浙江制造”的标杆和“高地”,为打造杭州经济升级版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牌内生动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和加强质量管理、标准创新、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供给,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为“浙江制造”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精准对接,专业培育。全面摸清产业底数,建立《“浙江制造”重点培育企业名录》,实施动态更新,鼓励标杆引领,带动提升。瞄准目标企业、目标产品实施个案精准对接,建立“浙江制造”培育专家团队,实施专业扶持,建立从全面转向重点、分散转向集中的精准培育新机制。
(三)智慧应用,创新驱动。找出每个行业的“第一”和“唯一”,充分发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的“领跑”作用,带动广大企业找差距、找空间、找对策,全面提升浙江制造整体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加快提升杭州的本土制造能力和竞争力,努力推动本土制造迈向更高品质、更高水平,把“杭州制造”打造成“浙江制造”的高地和中国制造的标杆。
——制定一批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标准;
——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智能制造水平高、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影响力大、号召力强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
——形成一批品质精良、性能优越、美誉度高、竞争力强,能够满足中高档消费需求的“浙江制造”品牌产品;
——培养一支责任心强、专业素养高的技术工人队伍。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浙江制造”提标提质,培育发展“品质制造”。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与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以及时尚产业,加快构建“浙江制造”标准体系,高标准引领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努力推动“浙江制造”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提升我市制造业在国际中的话语权。推进产业园区比照“浙江制造”标准开展改造提升,实施“腾笼换鸟”。加强质量技术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带动“浙江制造”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企业管理、产品服务等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服务档次和附加值,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潜在增长率。积极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管理标准,引导企业提升经营质量,打造百年老店。加大质量诚信建设力度,全面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并录入“信用杭州”信息系统,供全社会查询,提高质量“黑名单”制度威慑力。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委、发改委)
(二)提升智慧应用水平,以创新驱动“浙江制造”发展。完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鼓励支持企业实验室通过CNS认证。统筹高等院校、优势企业、产业联盟、产业集聚区的创新优势,创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广应用“创客+”模式,加快建设面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牵头单位:市科委、经信委)
大力推进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机器换人”,推进智能设计。促进企业研发设计与生产协同,开展众包设计与定制服务。推进智能生产。广泛应用制造执行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及数字化控制系统,提高在线监测、远程监控故障诊断和分析水平。实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开展区域性行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试点示范,大幅提升龙头企业、重点行业、产业集群的智能制造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三)做强品牌经济,引领“品质消费”。依托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基地和制造业特色小镇等良好基础,培育发展一批优势名牌企业,挖掘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提升一批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做优做强品牌提升体系。探索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指导企业提升品牌建设水平。推进“浙江制造”商标注册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国际品牌,加强品牌整合,推进品牌国际化,让自主品牌“走出去”。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积极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抓好“品质浙货、行销天下”推广工程,提升杭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打响“浙江制造”品牌。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品牌培育社会化力量。加大对省、市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高质量本土品牌产品的网上营销推介,提高杭产品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大商标品牌监管、保护和查处力度,完善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委、经信委)
(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锻造一支高素质的质量队伍。抓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快实施“千人计划”、“人才新政27条”、全球引才“521计划”等工程,积极吸引一批海内外高技术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抓好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由职业院校、成人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锻造一支责任心强、专业素养高的技术队伍,为制造业升级提供支撑。抓好人才待遇改善。逐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参评劳动模范的比例,优先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省政府质量奖贡献奖。建立特级技师制度,其相关待遇参照教授级高工执行,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积极倡导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大力弘扬专心专注、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树立质量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推进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总工会,教育局、质监局)
五、重点行动计划
(一)标准提档计划。实施制造业标准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开展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点。支持企业参与“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标准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每年制订“浙江制造”标准25个以上,加快构建“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到2018年,制订“浙江制造”标准80个以上,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6项以上、国家标准100项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标率达到63 %以上,新增中小企业采标15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经信委、市统计局)
(二)质量提升计划。围绕先进装备、民生消费品领域,开展本土制造与国际品牌质量比对行动;围绕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等传统民生产品,组织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每年推进10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现1000人次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做好“信用杭州”数据录入和开放查询工作,每年发布一批质量失信“黑名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质监局)
(三)核心领域创新计划。以成套高端装备、工业软件、关键材料、基础零部件等关键技术为重点,对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梳理一批前瞻性关键核心技术项目,集中攻克一批事关杭州重点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与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的一批关键核心产品。(牵头单位:市科委、经信委)
(四)品牌培育计划。每年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2~4家,浙江名牌企业20家,省市政府质量奖3家。到2018年,全市获省、市政府质量奖企业20家,“浙江制造”品牌企业10家,浙江名牌企业400家,实现“三名”培育试点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全覆盖。抓好“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电子商务产品打假维权协作网”和“杭州市电子商务反假联合会”建设,努力维护公平、公正、有序、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抓好品牌整体宣传,积极宣传“浙江制造”品牌产品、省市名牌产品,推广名优杭产品网上营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五)质量教育和质量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鼓励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申报省级、国家级基地,每年建设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3家,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到各级质量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实践。到2018年,省、市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达到15个,5万人次中小学生到各级基地接受实践锻炼。深入推进质量人才培养,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每年培训100名首席质量官,组织开展“浙江制造杭州训练营”,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培训。(牵头单位:市质监局、教育局)
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加快省市县三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2018年形成覆盖全市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网络。(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六)品牌宣传计划。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落实“浙江制造”品牌宣传措施,借用多种媒体播放“浙江制造”公益宣传、主题音乐,推广动漫形象,营造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重点任务和重点行动计划。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各区、县(市)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举措,确保当地“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制度供给。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政策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市级“浙江制造”品牌培育的具体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梳理,发挥职能优势,落实扶持政策,形成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把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纳入对区、县(市)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作为衡量质量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参考指标。加强对全市“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
(四)营造良好环境。统一部署、阶段实施、分层推进“浙江制造”品牌的宣传策划。加强“浙江制造”区域公共品牌的宣传推广;推动企业、行业以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为统领,开展各自层面的宣传,与区域公共品牌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加快推动一批传统行业协会转型,使其成为“浙江制造”标准制订、对标培育、行业自律、宣传推广的生力军。
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中国轻工业区域发展服务平台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