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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办法——土地政策
  2019-10-09

1.基准地价供地。工业项目综合供地价格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标准执行,以“招、拍、挂”方式供地。供地标准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给水、通排水、通光纤、通天然气、通供暖、场地平整。如场地未达到项目排水高程,经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可由企业自行施工平整场地,并据实予以补贴。

2.固定资产扶持。在开发区投资的工业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扶持。具体扶持标准为:园区主导产业新落户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按3万元/亩的标准给予企业固定资产扶持;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按4万元/亩的标准给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按6万元/亩的标准给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扶持。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按8万元/亩的标准给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扶持。

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上市公司、行业前10强等5类企业投资的工业项目;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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